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945.“他们就这样行了”表由意愿所引发的行为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此处经上第二次说“他们行了”,“他们行了”第一次表示由理解力所引发的行为,第二次表示由意愿所引发的行为。一件事被提及两次的这种看似重复的东西在圣言中是很常见的;不过,第一次的提及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有关,第二次的提及则与属于意愿的良善有关。原因在于,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(参看683, 793, 801, 2173, 2516, 2712, 4138, 5138, 5502, 6343节);在至高意义上则包含神性婚姻,也就是主里面的神性良善与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的婚姻(3004, 5502, 6179节)。由此也可以看出,圣言是最神圣的。
9783.“使灯常常点着”表来自那里的信,以及通过信来自主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。这从“灯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灯”是指信,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(参看9548节)。“灯”表示信的原因是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。这光当被那里的天使,或世人接受时,就像一盏灯;因为它光照心智的各个部分,赋予聪明和智慧。被如此接受的光就是信。不过,要记住:信不是一盏灯,也就是说,不会光照心智,除非它来自仁,因而除非它是仁。信和仁的情况,与真理和良善的一样。正如真理是良善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成中以至于在光中显现的良善,信也是仁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式中的仁。此外,真理属于信,良善属于仁。因为真理当被相信时,就变成信;良善当被热爱时,就变成仁。被爱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邻舍,对邻舍的爱就是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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